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,食品企业当自强,违法者可能被断网
食品在维护人类健康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是我们的必需消费品,天天都得吃,食品质量马虎不得。只有吃安全合格食品,我们的健康才能得到真正的呵护!所以,世界各国都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,要求食品企业向公众提供放心食品。
在多种食品监管措施中,网络交易监管也是其中之一。2019年4月30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,对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由于食品是网络商品的主要物品,且曾经发生过多起消费者网购到不合格问题食品事件,许多食品企业都开了网店或委托外部网店经营,所以,该办法(征求意见稿)与食品企业发展密切相关,食品企业应该高度关注,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合法经营。
一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的主要内容
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,通过网络交易,都可获得许多益处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足不出户、不用跑路,在家动动鼠标或点几下手机屏幕,就能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,省时又省力,还不用担心钱包被偷。而且,消费者可在网上货比多家,能买到不少打折商品。
对于企业来说,采用网络销售方式,可减小库存压力、减少用工人数、降低经营成本,可灵活调整经营面积。
但多年来,网络交易纠纷不断发生,虚假宣传、欺诈、恶意贬低同行等乱象不断发生,既危害了消费者利益,也损害了公平正义。所以,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,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,必须强力推进!
5年前的1月26日,有关部门公布了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。《电子商务法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法是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、基础性法律,是从事电子商务活动、实施电子商务监管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律规范。
为适应新形势需要,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网络交易经营者合法权益,促进网络交易产业发展,市场监管总局在修改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基础上,起草了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)。
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共6章、70条,包括总则、网络交易经营者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,与2014年出台的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相比,重点对以下7个方面问题进行了修改、完善:1.网络交易经营者市场主体登记问题;2.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份信息公示问题;3.网络交易信息数据报送提供问题;4.用户信息收集使用保护问题;5.网络交易经营行为规范问题;6.平台内部治理行为规范问题;7.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。
二、网络交易经营者须透明守法
多年以来,网络交易纠纷不断,其中的原因很多,但经营者丧失道德良知、以次充好、误导消费者等行为,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。以食品行业为例,近年来,我国网络购物业态蓬勃发展,食品更是网购商品库中的常客,因为我国食品品种繁多、产销量巨大,更重要的是我国人口众多,有人的地方就有食品消费。人多的地方,食品产业必定红红火火,毕竟,能量和营养是生命的源泉!但令人气愤的是,一些不良食品厂商多次将致病菌超标、假冒伪劣食品,通过网店卖给消费者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健康和财产。
所以,对网店经营者加强监管,是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的重要举措。
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经营行为,《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做了多方面的规定,“透明经营”是一个重要原则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:1.经营者应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,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。2.如有行政许可要求,则企业或个人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之后,才可开展网络交易。例如,从事食品销售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。3.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有营业执照。如今,许多企业都使用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。从2019年3月1日起,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启用和换发新版营业执照。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。启用新版营业执照,有利于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需要,体现更多的市场主体信息。在3月1日之前已经获得营业执照、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,既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,也可换发新版营业执照。4.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显著位置,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、行政许可信息等应公示的信息。5.如自行终止从事网络交易活动,经营者应至少提前三十天,在其网站显著位置,持续公示该信息,并做好善后工作,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三、拥抱网络经济,食品企业当自强
食品是我国第一大产业,在丰富国民生活、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,功不可没!但在我国1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,大部分是中小企业,很多还是小微企业。这些中小食品企业在科研力量、应用技术、生产管理、市场开拓、资金实力等方面大都存在不足,导致经营成本偏高、企业利润率偏低、一直做不大。如果开辟网络销售市场,通过网络卖自己的产品,既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,也可以节约人员开支和出差成本,还具有快速、便捷的优点。随着网络科技的发达和网络用户的增加,越来越多的食品企业都将加入到网络销售大军之中。
食品行业眼也注意到,网络购物业态自诞生以来,食品就是重要的网络流通商品之一。但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,存在距离感,导致不少问题食品也混迹于网络中,消费者买到这种食品之后,既损失了钱,又伤害了身体,还损害了精神。曾有消费者在网店买了卤鸡翅、卤鸡脚等网红食品,吃下去之后,不停拉肚子,在办公室一天之中,连跑10多趟卫生间,人都快虚脱了。这种问题网红食品看起来没有什么异常,但实际上已经感染了大量的致病菌,会引发严重的食物中毒。
所以,食品企业要开展网络交易市场,首要的工作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,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,卖给消费者的食品不仅要色香味俱全,还要保障食品质量,特别是微生物、重金属、有机物、农药、兽药等强制性食品安全指标必须合格,这是底线,不可逾越。
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网络交易经营者者,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提请通信管理部门,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。网络交易经营者受到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后,有关部门将关闭对应的违法网站。